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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的原则和依据
2016-7-1 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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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土地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主要有三条:①为发展生产和合理的利用服务。从发展生产和合理利用的条件和潜力,既考虑当前发展生产的需要,又要考虑进一步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证土地合理利用的优化方案和方向。②实行全面综合评价。综合反映自然、技术、社会、经济诸因素的作用,既考虑自然的适宜性,又考虑技术可能性和经济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依据自然生态规律,遵循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地综合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③发挥地区优势。突出生态特征和主导因素,为因地制宜地利用和改善土地条件提供依据。
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土地评价主要考虑如下质量因素:①土地适宜性。即土地对发展生产和各项利用的适宜程度。主要标志是土地能否永续有效地利用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土地适宜性可以是多宜性,也可以是单宜性。②土地限制性。即某种或某些不利因素对土地适宜性和生产潜力发挥的影响程度,包括风沙、盐碱、干旱、洪涝、低温、水土流失、风蚀、土层厚度、地表积水、沼泽化、海拔高度、坡度等自然因素,也包括劳动力、肥源、交通工具、地理位置、经营集约度和市场等社会经济因素。③土地利用现状和生产水平。土地利用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土地适宜性和土地限制性。土地生产水平是土地生产力的反映,它可以用土地的产量,产值和纯收入指标衡量或折算成统一的能量单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