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前身为创建于1981年的海口地下水监测站,1991年经原地质矿产部批准,正式成立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海南省地矿局。2003年3月20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为正处级。2007年底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关系变更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地质环境勘察、监测,水工环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测绘,土工试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研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物探,钻井
我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开展各种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调查工作,承担国家和本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水工环地质调查任务;承接地质勘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防治,提供地矿信息咨询、制图、遥感、计算机信息服务;为国土资源的规划、保护和综合利用提供有关基础地质资料;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