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是2004年11月经自治区编委核准,由原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和内蒙古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合并重组,隶属国土资源厅管理,设置院领导职数2正4副。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我院主要职能概括为六个方面:即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与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遗迹保护、地热及矿泉水调查与评价、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二)内设机构 单位现设5个管理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党群办公室、事务服务中心),9个业务科室(技术管理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室、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室、地质环境项目技术管理办公室、矿山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综合研究室、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作部、地质环境信息室、检测中心、地质勘查部),6个直属分院(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乌海、集宁),2011年5月加挂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牌子。
(三)人员结构 全院在册职工405人,其中:离退休156人,在编249人。在编人员中有博士2人,硕士4人,大专及本科学历175人,占72.4%;专业技术人员178人,占全部在编人员的71.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9人(正高30人,副高49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4.4%;中级职称34人,占19.1%;初级职称65人,占36.5%。
(四)资产资质 年均经济总量约5700万元,其中事业经费2200万元、专项经费300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500万元);固定资产1880.42万元,其中院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407.42m2,6个分院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210.38m2,累计净值484.96万元。技术装备547台套,原值1249.12万元;各类资质证书12项,其中甲级5项(水工环和液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钻井技术),乙级5项(土地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2项(固体矿产和地球物理勘查、测绘)。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编制和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公报》 组织开展全区年度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现状、地下水动态及环境地质问题、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热及矿泉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资料搜集、数据采集、汇总整理、综合分析工作,编制出版全区年度地质环境公报,交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通过《公报》的编制发布,让全社会了解地质环境状况,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共同责任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成地下水监测任务 对七个主要城市(呼市、包头、赤峰、通辽、乌海、集宁、东胜)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及泉流量进行动态监测,监测孔总数为346个(其中国家级56个、自治区级290个),监测控制总面积为4293.7km2。承担监测数据的报送任务和地下水监测孔的修复维护任务,编制并提交年度《地下水水情通报》《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和《地下水监测五年综合报告》。编制《内蒙古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区矿泉水开发利用规划》,开展矿泉水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
(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科技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应急技术指导,开展汛期巡查、参与汛期检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承担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任务,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监测体系建设和自治区地质灾害专家库建设、维护与管理;组织开展盟市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工作。
(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综合研究工作,编制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参与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开展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完善和维护矿山地质环境相关数据库。刚组建的项目办负责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出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地质环境项目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开展全区地质遗迹调查工作,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全区地质遗迹图集》及《内蒙古自治区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初稿),组织实施内蒙古古生物化石数据库建设,协助厅地环处开展地质遗迹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地质遗迹项目的验收工作。
(六)开展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承担全区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矿政管理基础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环境项目管理、矿山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地质遗迹、地质灾害防治、地热及矿泉水)的7个子系统的建设任务。开展全区63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14个主要城市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全区1:50万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七)开展地质环境综合研究工作 积极开展专项研究工作,与中国地科院水环所合作开展《河套平原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研究》,与自治区气象局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研究》,分别与中国矿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和地科院水环所合作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面塌陷发育规律与治理模式》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遥感监测及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大兴安岭林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工作。
(八)组织实施水环项目 累计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地勘基金中心下达的基础性、公益性水环项目60余项,成果报告优良率达到93%以上;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累计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等社会项目600余项。
三、队伍建设情况
(一)抓班子带队伍 带好队伍、保持稳定、发展事业是领导班子的首要任务。这些年来,院党委和领导班子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重大事项,处理疑难问题,选拔任用干部;能够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立党代会、职代会年会制度,涉及院发展问题和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设计,都要通过民主的方式形成决议。合并后队伍“磨合”的比较好,形成了团结进取的工作氛围。
(二)抓管理强素质 管理创新、制度保障、人才建设是单位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走向,我院坚持公益性定位,通过ISO9000认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制定了行政、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的45项制度,被中国地调局评为公益性队伍能力建设A级单位。地质环境事业发展需要高素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我院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已有6人放在相应的位子上锻炼;通过培训、深造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层次和素质,适度引进和聘用专业人才充实后备力量。目前,我院队伍规模和技术力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属于大而强的行列。
(三)抓党建促发展 党的建设、群众工作、人文环境是推动地质环境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开展先进行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提升。院党委曾多次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和厅党组评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四年被厅评为“实绩突出单位”,2009年荣获“全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5.12大地震后,我院派出以党员为主体的16名技术骨干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国土资源部的嘉奖,荣获“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说明,“与时俱进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