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土地类型研究基础上,根据特定生产目的对土地质量、适用性和生产潜力进行的评估,称为土地评价或土地分等。
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对土地构成因子(土壤、气候、植被、地形、水文等)的状况和土地投资效益进行综合评审和
鉴定。根据评价目的、对象、方法和手段不同,可分为
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生产力评价、土地经济评价和土地综合评价。土地评价的对象是土地的质量,着重研究土地的适宜性与限制性因素。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衡量一定地区土地的各种组成要素和基本条件的特点,从
土地质量、潜力及其适宜用途比较鉴别,确定最有利的用途。它是进行
土地规划以及设计各种
土地利用方案的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工作。很多国家对土地评价有各自的方法和指标系统。为了达到某种形式的标准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多次召开国际会议进行讨论,于1976年公布了《土地评价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