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可持续性是“获得最高的产量、并保护土壤等生产赖以进行的资源,从而维护其永久的生产力”。这个概念包括:生产可持续性——为获得最大的可持续产量并使之与不断更新的资源储备保持协调;经济可持续性——实现稳定状态的经济,需要解决对经济增长的限制和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问题;生态可持续性——生物遗传资源和物种多样性以及生态平衡得到保护和维持;社会可持续性——保障可持续的土地产品供给,同时还要既能使经济维持下去,又能被社会所接受,土地利用收益分配的公平性至关重要。
土地利用可持续性评价是将传统土地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潜力评价)与景观生态学原理(景观结构和过程、景观异质性)相结合,评价土地利用可持续性。
一、 土地利用可持续性评价的指标与方法
一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系统分析
1.土地利用系统分析
土地利用系统是典型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是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就是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使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性质。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可以从生态、经济、社会三方面进行评价。
土地利用系统的核心是自然-生物子系统和社会-经济子系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土地利用系统可分出不同层次,在较低层次上,自然-生态因子起决定作用;而在较高层次上,社会-经济因素其主要作用,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土地利用系统由一定的土地单位和一定的土地利用方式构成。土地利用可持续性评价应针对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从自然、社会、经济、三方面对土地单位进行评价,并考虑这些因子在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的变化和稳定性。
2.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特点
土地利用可持续性不仅涉及到时间因素,还涉及到空间尺度。持续性是适宜性在时间上的扩展。土地适宜性是一种现状的评价,土地利用的持续性是评价一块土地在更长时期内是否适合于某种土地利用方式。一种土地利用方式,只要在未来可预见的较长时期内未引起明显的或永久性的土地退化,通常认为这种土地利用方式是可持续的。
土地利用可持续性需要从生态、经济和社会三方面综合考虑,但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侧重点不同。从地块-地段-地方-区域-国家-全球,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主要约束因素可能以此为农业技术-微观经济-生态因子-宏观经济和社会因子-宏观生态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