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进入加速度
6月底前超50%的市县将发新证
本报讯(记者:尹建军 通讯员:王磊)6月21日早晨7点多,海南省澄迈县不动产登记局,刚刚参加完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培训班的工作人员早早就来到单位,打开电脑,完成发新证前的最后准备工作。按照海南省相关部署,6月底全省将有超过50%的市县停旧证、发新证,各市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均已进入“加速度”。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连续两年把此专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督查督办;去年年底提前完成了省、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今年年底前海南省将全面实现不动产权证停旧发新,确保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扎根落地。
据悉,截至到6月16日,有三亚、儋州(含洋浦)、琼海、白沙、临高等5个市县已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7981本和证明2401份;目前除三沙市外,全省其余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均已完成挂牌,海口等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员划转基本到位,三亚等11个市县已基本完成服务窗口设立。
在推动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中,海南省明确三亚、琼海、白沙、临高为发证示范点市县。截止今年4月29日,4个发证示范点市县全部完成发证工作。通过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示范点市县,提供观摩学习便利,有效带动其他市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为指导推动各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6月 17日 至19日,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周末时间,在海口组织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含各市县局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土局分管领导、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人员)360人进行大规模培训,并邀请了国土资源部和省厅专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与规范进行解读释疑,对登记流程优化整合;进行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应用与模拟操作,对权籍调查、统一登记与信息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健春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概括说就是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目前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全国步调基本一致,各市县相关部门要继续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作为“局长工程”抓实抓好,全面列明“问题清单”,逐一解决,打造高素质不动产统一登记队伍,为老百姓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